申请人需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文件;
(三)企业承包的资产审计、评估报告;
(四)经过招投标确定承包方的,须提交中标证明材料;
(五)实行全员承包的集体企业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合伙承包的提交合伙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个人承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及其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或停薪留职的证明;
(六)承包经营者符合规定的厂长(经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担保书及抵押物的所有权凭证。抵押物为共有的,同时提交共有人同意的声明;
(八)承包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