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文件;
(三)企业租赁前的资产审计、评估报告;
(四)经过招标投标确定承租方的,须提交中标证明材料;
(五)集体企业全员承租的,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合伙承租的,提交合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个人承租的,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及其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或停薪留职的证明;
(六)租赁经营者符合规定的厂长(经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担保书及抵押物的所有权凭证。抵押物系共有的,提交共有人同意的声明;
(八)租赁同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