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理继承权公证须知
提示:因继承权公证所涉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申请人宜直接前往本处各接待点现场咨询为妥。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最后住所地、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如遗产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处申请。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均应当到场(点击查看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如有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应在公证员面前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继承权人在境外居住不能到场的,如该人系中国公…
提示:因继承权公证所涉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申请人宜直接前往本处各接待点现场咨询为妥。 一、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最后住所地、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如遗产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处申请。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均应当到场(点击查看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如有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应在公证员面前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继承权人在境外居住不能到场的,如该人系中国公…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及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
申办民事法律行为类公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例如声明、委托、赠与、保证等)应当亲自申办,申办其他公证事项可委托他人办理,建议来我处咨询时向我处公证员说明。
因赠与可能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重大财产处分,一般赠与人配偶需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一并到场;另外若赠与人和受赠人系近亲属关系,还需提供证明该关系的相关材料。
第一顺序继承人除配偶、子女外还有父母。且若该房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则即使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一人,仍为丈夫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认定为该房产的一半,妻子的一半无法通过继承手续过到子女名下。可在办完继承手续后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办理。
因委托书可能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或个人身份信息变更,且委托所基于的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身份情况会发生,委托人本身也存有发生重大变故之可能,故我处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慎重确认委托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委托人若已结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若已达法定婚龄但尚未结婚,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配偶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场;委托书(请慎重确认房产地址等信息及委托事项);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建议前往公证处向公证员当面问询。
一般妻子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到场。因该套房产可能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即使为婚前所得,也存有夫妻财产约定为共有财产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