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 保全证据公证的概念

    一般意义而言,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以保持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证明活动。 但在实践中,保全证据公证的应用领域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事务或诉讼领域,而进入到正常民事交往尤其是商务活动中,比如在商务活动中作为传递真实信息的媒介,交易双方从交易的法律安全…

  • 申请办理任何公证事项均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离境的,应提供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点击下载:1.自然人委托书《自然人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

  • 北京市公证流程

    第一步 按照“公证所需材料”准备证明材料:到公证处领取相关表格或者从本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照要求自填或由人事档案单位填写完毕由证明部门(如档案管理部门、派出所、婚姻登记部门、学校等)盖章。 第二步 到北京公证处接待大厅,由公证员现场受理您的公证申请,或者通过电话预约公证员受理您的公证申请,并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公证费用”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公证申请受理通知单》。 第三步 在规定或与公证员约定的…

  • 北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公有住房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

  • 北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委、局、集团公司,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市房产总公司,公用公房经营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管理,切实维护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72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北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津国土房管[2007]489号)中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申请变更承租人的规定补充如下: 一、承租人子女…

  • 北京市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相关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 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 院是否受理的问题,我院陆续收到江苏、重庆等高级人民法院…

  • 中国婚姻法公证依据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

  • 中国继承法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意见

    (1985年9月11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继承法,我们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继承案件中具体适用继承法的一些…

  • 北京市办理公产房过户(公有住房)公证须知

    一、关于公产房过户公证的主要规定(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户籍迁出本市: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并与原承租人一起申办公有住房过户协议书公证。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且原承租人生前未办理公有住房指定承租人协议书公证的: 1、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办理公有住房过户协议书公证。2、原承租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由原承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