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请问本人现居西城区(有北京居住证,外地户籍),父亲去世,家里在外地有一处房产,现在因故需要做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公证,请问可以在西城区做么?需要什么材料?费用大概多少?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可以办理,需要提交:1、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2、您父亲的医学死亡证明(由医院或死者户籍所在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及其因死亡而被注销户籍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由您或您父亲的人事档案保管地根据档案记载如实摘录并签名盖章,可在本网站下载证明格式);4、 遗产凭证:产权证、购房合同等。所需费用:公证费人民币200元、代书费人民币50元、副本费人民币10元/份。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可能,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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