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我父亲帮我办理了北京户籍,报在我大姑妈家,这个房子是我爷爷留下的,是公房,办理相关公证,内容是我要放弃房屋动迁所得权利,但我不知情,本人没到场也没签字,不知道法律上是否认可?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依您所述,如办理该声明书公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关于您的情况,建议咨询律师或法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