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人死亡如何办理–

我的房子是2001年购买,有我和我姐二个人的名字,我姐在2002年过世,当时买房的时候,是全家人出首付,主贷款人是我,也是我在还款,2003年时候,还清了剩余贷款,因为我姐是突发过世,全家一直很伤心,所以一直没有来办这了房产改名的手续,我爸和我妈肯定是不会加名字在这个房产证上,加上现在房产政策一直在变,而且,我家有想改善现在住房,想出售现在的房子,去购买一套新的房子,但是我姐的名字还在房产证上,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您咨询的财产继承权的公证,因为材料比较多,所以建议您来我处接待大厅的咨询窗口具体咨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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