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机关法人的资格证明未国家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法人的资格证明为各级政府编制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为民政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的资格证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任命书或聘任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等身份证明;
3、有关法人的地址、组织机构、营业场所及人员结构的证明;
4、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法人的开户银行、帐号及银行出具的资信情况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