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证机构的基本业务
公证业务领域即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职责权限可以办理的公证事务和其他法律事务。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
公证业务领域即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职责权限可以办理的公证事务和其他法律事务。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证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执业监督,规范公证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证机构依照《公证法》和本办法设立。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公证机构应当加入地方和全国的公证协…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公证员协会的职责,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规范对公证员的惩戒工作,维护公证行业执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中国公证员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的公证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应根据本规则给予惩戒。第三条 对公证员的惩戒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试行)(中国公证协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公证执业秩序和公证行业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是指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复查决定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