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父亲已移民加拿大,现要孩子去读书。移民局要一份前配偶非随行父母无异议分离声明公证,上面有“我可能与我的上述子女永远分离”的字眼,请问咱这里能做这个公证吗?盼及时答复,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只要您的声明内容和我国法律不想违背即可以办理,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