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涉外婚姻,我目前国籍是中国,我老公是外国,我们生活在国外并有孩,目前我老公工作性质是经常出差,为防小三,他愿意将北京的房公证到我名下,国外的资产他作主。请问,怎样办理?如在我名下了,将来如真的离婚了,他变卦了,会再次分割吗?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您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携带好您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外国的结婚证需要经过当地的公证处公证并且中国大使馆认证方可),您爱人的护照,房屋的产证、当初的购房合同,即可前来办理。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