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疑难继承公证办理

王良于去年年底出车祸死亡,留有商品房一套,存款若干,死者的妻子要独占遗产,因为她认为死者生前多年未与其父母往来,遗产当然应由她继承;死者的父亲认为儿子的遗产应当归赵家所有,不能留给外姓人(指死者的妻子)。双方十多人天天守在小区物管公司,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物管公司大门玻璃被砸碎,当事人闹得物管公司没法正常工作。

今年3月1日,公证处到该小区开展“公证进社区”免费咨询宣传活动,物管公司经理上前反映了他们遇到的难题。公证处得知后,派出两名公证员协助物管公司做死者家属工作。公证员就案讲法,针对死者家属的错误认识,向他们宣传涉及继承、婚姻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并讲解了继承公证对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开导家属冷静解决问题,令死者安息。公证员的耐心讲解与劝说,驱散了死者家属心中的不满和疑惑,双方同意办理继承公证,依法解决纠纷和矛盾。

由于死者死于突发事故,生前没有遗嘱,为了弄清死者的遗物,公证员首先对遗物进行了清点,发现死者除了有住房一套(婚后购买的)、存款20万元,还有市值10万元左右的股票。在清点的基础上,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财产均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一半产权以及存款、股票的一半属于死者遗产,而另一半则属于死者的妻子。最后,公证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属于死者遗产的部分出具了公证书,死者遗产由死者的妻子、父母和儿子继承。

有条不紊的处理,一丝不苟的公证,让死者家属心服口服,死者父亲眼含热泪对公证员说:“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你们公证处把我们的家务事断得很公正,我死去的儿子也能安心了。”纠缠了一个多月的家庭纠纷,公证处在两天内就解决了,物管公司经理感激地说:“公证处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

 

点评:公证处把法律宣传、调解和办证结合起来,围绕继承人争议的焦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依法提出继承方案并办理相应的公证书,使当事人信服,从而有效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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