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抚养权及财产分配公证2015-10-09 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但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对抚养权和财产未进行约定。现在双方对抚养权及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请问签署的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果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是否还需要提供财产证明?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协议书公证必须由协议双方亲自前来我处办理,并携带如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若没有则无需提供)
3、财产凭证(如房产证等) 另外,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不能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是之前咨询的问题,还想再问一下,离婚后经双方同意房产已出售,现在协议中就出售房产后的钱进行分配,是否只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就可以?另外费用大概是多少?
在线回答:
您好,协议书公证必须协议双方亲自前来我处办理,并携带如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 2、出售房屋时的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能够证明房屋出售的相关凭证 3、银行存款证明(如流水单、存折等) 费用:公证费:400元/件,代书费:200元/件,副本费:10元/件及相关调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