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在西城区浦江镇有一套农村宅基地房,是85年我父亲出资造的,由于他是当时考取学校转掉了农村户口,所以士地证上只写了我奶奶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奶奶年事已高,我父亲又长期在外地工作,如以后碰到动迁等事情,她已无力去办这些繁琐的事情,我也以长大,所以她想用以下两种方式:1)把这房产以赠与的方式赠与给我;2)或用属嘱的方式,这两种情况哪种更简便一点?如到你处来公证的话,需哪些材料或手续,望分别予以解答,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你好,你家是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同于房地产权利证,房子谁有份,要看当初建造房屋时审批给几个人建造,可以调阅房子所在的土地管理规划所存档的文件,并非你奶奶一个人所有,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子如需要赠与,首先需要房子所在的村委同意,然后是镇土地管理规划所同意,你可以到网站上面下载表格(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转让情况表)或者直接到本处来取,让两级部门审批。第二个问题你说的是遗嘱吧,你奶奶在房子当中属于她本人的份额可以立遗嘱,但是你需要带好资料来预约。资料如下,当时的建房申请(土管所复印并盖公章),建房审批报告(土管所复印并盖公章),立遗嘱人身份证,立遗嘱人户口本,病历卡,婚姻状况凭证,配偶证明(如已故,需提供过世证明),受益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先要带过来,然后预约时间,我们办理遗嘱只有每周二,四有办,上班时间均可来送材料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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