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动迁 (委托他人代本人签字)–

本人老家的房子要动迁,因本人是产权人,但本人在北京不能回老家,所以想委托老家的母亲代替本人签字,本人现在西城区,需公证处公证,资询一下,在此公证处可以办理证明手续吗?需要的材料需要哪些呢?费用是多少呢?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你好,可以在本处办理委托书公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动拆迁凭证;受托人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公证费200元,代书费50元,副本费10元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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