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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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简介
    • 所需材料
    • 其他提醒
    • 可受理的公证处

1业务简介

 拍卖公证是指公证处应拍卖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于整个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般由拍卖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所需材料

1、主办单位的资格证明(含拍卖资格);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举办拍卖活动的依据或有关批准文件(比如拍卖的委托书);

4、拍卖活动规则、方案、评定标准等材料及有关公告、广告(若拍卖事项需提前公告或发

布信息);

5、参与活动的主要单位、人员的材料(比如:主持人);

6、委托拍卖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材料;

7、所拍卖物品的权属证明材料(比如:产权证);

8、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其他提醒

此项业务对程序的严密性要求较严格,因此,若非成熟的招投标流程,请事先与公证处联系,充分沟通,确认。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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