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请问婚姻关系公证–

你好,我现在在瑞典,想邀请我妻子去瑞典,领馆需要邀请人和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该公证需经当地外事部门认证。问题是我的户口在南京,她的是集体户口,在郑州,她在北京工作,有居住证,我没有,我们的结婚证是在南京领的.请问可以去你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吗?如果可以,请问我妻子去你处办理的时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她现在有我的户口簿,她的户籍证明,我的身份证需要吗?我把身份证带到国外去了,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吗?请问一般多长时间能办好啊,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若您妻子的北京居住证已满一年,本市公证处可以受理,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办理该公证需提交您俩的身份证(您的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您妻子的居住证原件、您的护照复印件(含处境页及有效签证页)。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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