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要办理我和女儿之间的母女关系公证。我们夫妇及女儿均为京籍,出生地均为外省,没有女儿出生地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请问提供下列材料是否足够:我及女儿的身份证、我们家的户口本。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请提供您及您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您的结婚证、您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可在我处网站自行下载)。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