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生公证材料–

我们夫妻(夫70岁,妻65岁)因办理澳洲移民所需出生公证,所需材料中有一项双方父母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我们双方的父母在三、四十年前就过世,且已从原居住地动迁出来十几年了,现有的户口簿上没有记载的,请问我们如何提供这些证明?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请由双方父母去世时,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注销证明。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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