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户籍(云南昆明)在北京工作11年的女性,现在一家中德合资的大型企业做技术工作,彝族,与北京籍老公结婚七年多。现按规定可以申请把户口迁入北京,但在办理的过程中困难重重。现需要到昆明开具一份婚育证明,昆明方需要我到北京的公证住公证一份《个人婚姻生育状况声明书》,但北京方认为我是昆明户口,不能给我证明我初婚只生一胎的情况。我咨询时老公和女儿的户口本,出生证,独子光荣证,结婚证,身份证,我的户口证明,社保卡等均带齐全。请问我要怎么样才能办理《个人婚姻生育状况声明书》的公证?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