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外地公证书在北京再次办公证和外事认证–

本人户籍北京,现居德国,父母来德探亲需要办理出生公证的外事认证,北京外事办只受理北京公证处的公证书,而我已有的出生公证书是由出生地大连滁州公证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已经遗失。请问我可否只凭大连滁州公证处的出生公证书在北京重新办理公证,然后再外事认证?父母前往办理需要什么文件和手续,多少天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请携带父母和您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您的2寸照片(公证书份数+1张)、当初办理的出生公证书,以及其他公证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前来办理。材料齐全扣除调查时间,受理后的10天出公证书,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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