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公证–

你好。婚后财产,对方不同意加名,我可以直接公证,要求房产局加名吗?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不动产权证上加名事宜建议您向房地产有关部门咨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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