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籍声明书–

小孩是在北京出生的,妈妈户籍在深圳,爸爸是台湾户籍,现小孩户口准备报在台湾,台湾需要提供该小孩未于大陆地区设籍(未设籍声明书),请问可否在北京公证处办理公证,届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你好,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父亲的台胞证、户籍誊本、小孩的出生证及承办公证员需要你提供的补充材料。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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