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

你好,我们夫妻在北京有套房,我们结婚多年,并有孩,我老公是外国人,他现在工作经常出差,他把在他本国的房产已作了公证,说北京的这套留给我,目前已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未防他将来在北京有外遇而变卦,我这样的情况,需要再公证一下吗?具体需哪些资料?费用多少?需多长时间办公证手续?如公证了,还要去房交中心吗?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您可以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需夫妻双方来我处办理,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结婚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如有)、夫妻财产约定文本(我处可代写)等材料。公证费400元/件,副本费10元/件,代书费200元/份。如您有涉及房产更名、权利转移等方面的问题请向房产管理有关部门咨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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