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合同公证需要具备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应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样式;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抵押券人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债权债务主合同(如《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三、抵押人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抵押人为自然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股票、存款证明等);
2、抵押的如系共有财产,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抵押的证明。

(二)抵押人为法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
2、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