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我的名下,那么在贵处做下公证,房产赠与我,这种情况是不算婚后共同财产的吧?赠与的房产以后可能买卖吗?
在线回答:
您好,如是在您婚后您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的,应视为您的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不存在再赠与的情况,您的父母可以做一个声明或者您和您的配偶办理夫妻财产约定。谢谢!
上一篇:保留网页证据公证
下一篇:外国小孩监护人公证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