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经出售,财产赠予公证

我父亲已将自有住房出售,并且将房款转帐于我名下账户。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需要来公证处做财产赠予公证手续?(我奶奶健在,但是她无意向接受此房款)。谢谢。

 

在线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上述动产即所谓的财物已转至您的名下,已完成所有权的转移,我们无法再受理您所谓的上述财物的赠与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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