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县级的司法局工作,日常工作内容也包括公证处这一块,简单说说,不保证100%正确,仅供参考。
简单说公证处就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一般没有财政拨款,就县一级的公证处,会有公证员助理若干名,相当于传说中的临时工,肯定没编制,有些地方也要求持证上岗,不过考这个证比较简单,基本上有关系的都能进去;再上面会有正式的公证员4,5个人,一般是事业编制(各地情况不同,不排除有些地方是没有编制或是行政编的),也不用非得做过律师,只要你通过国家公证员考试或司法考试,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职业背景或2年以上公证处工作经历,由司法行政部门领导提名,然后报省里审批通过,就可以成为正式的公证员;正式的公证员上面一般还会有一个主管领导,一般是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的工资较低,可能和当地的一般工人差不多,正式的公证员工资较高,有些地方按具体业务量考核。
公证处本身出不了任何证明,只是把别的单位的相关证明拿来给你做一份公证书,证明你的那些证明是真实的,可以充分必要地出你想要的公正结果。这段话说得很绕,但事实就是这样,举个例子,比如你想继承亡故父母(举例方便,非不敬)的财产,但银行不能说给你就给你呐,于是你就得证明你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至于怎么证明,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多情况都需要公证员本身的经验来判断,总之就是把那些需要的材料收集齐拿给公证处,公证处负责证明那些材料可以充分必要地推断出你确实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给你发公证书。至于公证费,就看你那些材料是怎么找来了,如果需要公证处帮你收集,那费用可能就海了去了,如果都是你自己找来的,那费用就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