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的内容可以在北京的公证处做公证吗?

广州公证处可以做,但要求是原始邮件。我的原始邮件的邮箱已经关闭了,只有导出来的邮件备份,在广州做不了。

 

回答一:

 

电子邮件内容能不能出公证,要取终于电子邮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也就是说公证处需要有客观事实来证明电子邮件在产生时至出证时没有被篡改过

 

回答二:

 

不能。公证处证明的是行为保全,也就是说,你在公证员面前,操作电脑,输入密码,打开邮箱,发现邮件,下载保全。保全的事这个过程。您在问题中说明的倒出了邮件备份,即使公证了,将来发生争议,证明的效力也很低,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所以,公证不是目的,目的是你想证明收到了这封邮件。

 

回答三:

 

网络保全公证在全国来看还是很少公证处会做的,一个是认识的问题,公证处并不是技术鉴定机构,无法在技术层面鉴定网络数据的真实性,许多公证员也不愿意碰触这类比较难把握的业务,你的公证申请很可能被拒绝。再者就是法院的认识,不同省份的法院对此类保全公证的认识和操作也是不同的,这方面的风险是更主要的。

 

回答四:

 

为题主介绍一款能打破电子邮件司法公证壁垒的产品——网易公正邮,这是网易邮箱联合安存科技联合推出的全球首款电子邮件数据保全系统,提供证据留存、取证、以及出证一站式服务。
公正邮服务可以直接对原始成功收发的邮件资料进行保存,保证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和不被删除、篡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邮无缝对接全国60家公证处,用户可以直接在邮箱里提交邮件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省时省力,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回答五:

 

其实电子邮件是可以作为法律诉讼的有效证据的。我们看下诉讼法: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所列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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