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未再婚》公证 须提供哪些材料

须提供下列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通行证等);

2、离婚的要带离婚证,丧偶的要带配偶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再婚登记记录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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