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想公证我姐姐(台湾户籍),和我本人、我妻子、我儿子(都是北京户籍)、我母亲(陕西汉中)的亲属关系,需要哪些材料。目的是办理去台湾探亲签证。谢谢!
证处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您本人、妻子、母亲、儿子的身份证、户口簿
2、您与妻子的结婚证(两本),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您姐姐的台胞证。
4、您本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可至我处官网的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后交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并盖章)。此证明需能体现您与妻子、儿子、母亲的关系。
5、您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能体现您母亲与您姐姐的关系)。
6、根据您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可能具体办理时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