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原先在辽宁工作,在辽宁有一处房产已卖给我,只是未过户。现在房主户口在北京,房产证在辽宁。这种情况在贵处是否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房主及配偶委托给我在辽宁全权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可以办理委托书公证,但受托人不能是您。房主与其配偶需带好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来我处办理。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