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合同公证–

您好!本人新购一套二手房,由于只差3个月满5年,为少交点营业税,中介建议去做个委托公证。如今,委托合同公证已办好,受托人也已取到三份公证书,可如今,公证处电话告知,在公证处备案的案宗资料及一份公证书找不到了(说可能被盗走),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我买方想咨询几个问题:1。有何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后果? 2。如发生,公证处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3.如被盗,来盗的人又会出于何种目的? 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刘小姐,您好!关于您的疑问答复如下:1、公证卷宗遗失与购房风险无因果关系;2、公证卷宗的遗失主要责任在于公证处的内部管理,一般来说不影响当事人委托行为的真实性;3、盗取公证卷宗一般的目的是为了销毁证据,如有确实证据证明是盗窃所为,应报公安机关,由其确认盗窃目的;4、最后,建议您与该公证处取得联系,核实所持公证书的真伪。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