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北京办事处在莘庄绿地科技岛租了一套房子,将于7月份到期。合同约定:如果不租的话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否则房东要扣留押金。我公司现在想书面通知房东,但房东以远在新疆做生意为由,不予提供通讯地址。我想咨询一下,请问我是否可以来贵处公证一下我已向对方提出了退租声明;另外,如果可以,我需要带什么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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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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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