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问题,我母亲于2009年病故,其名下有一笔存款在其病故后变成了遗产,因我母亲并未立有遗嘱,该遗产继承权由我、我父亲及我外婆三人所有,银行告知提出这笔款项需三人全部到场,因此我外婆及父亲提出放弃该遗产的继承权,需要做公证,因我外婆本人不在北京且年迈身体不便无法前来,请问做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是否需要我们三人同时到场?可否由我和父亲携带我外婆的委托书及其证件前来办理呢?盼回答,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如您外婆无法与您们一同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则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您们来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该公证书原件及您外婆的身份证复印件。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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