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购一套动迁安置房。该房屋要2013年11月方满3年才能过户。房主要我现在付清全款,我怕以后房主反悔,现办理公证委托,让房主委托我指定的人员届时办理过户手续,这可以吗?收费是如何收的?房价约150万。望回邮件hlsc2@sina.com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委托书公证是可撤销的,且无需经过受托人同意,故该公证无法达到您预期的目的。动迁安置房3年内不可转让,公证处无法为您规避此问题,购房有风险,付款需谨慎,请慎重考虑。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