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本人外地的,嫁在北京5年,育有一女,现准备离婚,由于现在动迁了,分得两套房,一套郊区,一套市区,但是我们只有四口人,就是有婆没公,我也算引进人才分得和他们一样,每人26万!现在政策改了,就是我们所分得财产只能购买国家所分配的一套市区,要想郊区就得额外自己出差价大概40万!这套房是浦江镇的54平一室一厅,我是想如果离婚,我拿下这套动迁房,然后我自己出这个差价,所以在离婚之前,如何或者说可以公证在我个人名下?其他财产我都放弃,
专业公证人员回答您:
您好!建议您和配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动迁协议及相关材料来我处咨询台做详细咨询。谢谢!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