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父母在湖北省洪湖市有一套房产,现打算出售。 本人父亲去年去世,母亲随我来到上海定居,另有一个弟弟仍在洪湖居住。 由于本人及母亲均不方便去洪湖办理相关手续,打算委托弟弟出售上述房产。 请问: 1.本人及母亲应如何撰写委托书,哪些委托书需要公证? 2.上海办理的公证,在洪湖是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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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的打算出售的房产产权属于您的父母所有,您需先办理继承公证。上海办理的公证在上海以外地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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