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公证办理?

婚前我老公和他爸爸 奶奶申请了 经济适用房 婚后付了首付,但此房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加不上我的名字 ,只有 老公 和 他爸爸。奶奶是同住人。现在想 公证 此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奶奶和爸爸需要签字同意吗 ?

在线回答:

您好!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要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在产证上加名,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除了须满足经适房的规定外,还应有房产权利人的一致同意,因此,建议您向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询问经适房的过户规定后再来我处做详细咨询。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