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几年前前买了一套房子,后来遇到了未婚妻,我想领证前弄房产公正,可是房本还没有办下来,加之公证处还要收一部分钱,于是我自己写了份协议,大意就是某某房子自结婚登记起归双方共同拥有,然后有双方的签名和手印,以及房屋预登记卡的复印件。请问,这样的协议婚后具有法律效应吗?未婚妻对这种无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存在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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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本人男,几年前前买了一套房子,后来遇到了未婚妻,我想领证前弄房产公正,可是房本还没有办下来,加之公证处还要收一部分钱,于是我自己写了份协议,大意就是某某房子自结婚登记起归双方共同拥有,然后有双方的签名和手印,以及房屋预登记卡的复印件。请问,这样的协议婚后具有法律效应吗?未婚妻对这种无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存在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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